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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状告千佛山景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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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状告千佛山景区


中国佛教新闻讯 因认为除夕夜千佛山景区限制使用优惠证件不合理,持有伤残*人证的市民孙玉臣将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告到法院。孙玉臣表示,10日,历下区人民法院已经就此立案,并将于3月24日开庭审理。


1月25日晚,家住解放桥附近的市民孙玉臣打算登上千佛山观看除夕夜泉城的万家灯火。以往自己使用伤残*人证可免费进入,可这次在千佛山景区门口,管理人员要求他购票进入。“当时有景区的保安等人,说为了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事故,除夕夜有规定,所有优惠证件暂停使用,进入千佛山景区必须购票。”孙玉臣说。简短争执后,孙玉臣花30元钱买了门票,检票后才得以进入千佛山。


“当晚景区工作人员说是公安局下发的规定,后来查了一下是公安局和民宗局、园林局联合下发的。”孙玉臣说。这一“规定”指的是《济南市民族宗教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加强千佛山风景区及兴国禅寺除夕夜安全秩序管理的通告》。这份通告中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09年元月25日17时30分至元月26日6时30分(除夕夜),停止晨晚练,同时停止使用通用年票、景区年票等各种优待票证,通告同时还列有其他管理措施。


孙玉臣表示,《山东省优待烈属*属和伤残*人规定》第十四条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革命伤残*人凭《革命伤残*人证》游览公园、名胜古迹等免购门票。据此,孙玉臣认为除夕夜限制优惠证件使用的规定不合理,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对此事道歉,并退还门票费。10日,孙玉臣起诉千佛山风景名胜区一事,在历下区人民法院立案。孙玉臣还表示,如果一审败诉,他还将上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随后,联系到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办公室,一位管姓副主任表示,目前并不知晓此事,尚未接到法院传票。(稿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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