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号)
德州市德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根据德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年1月12日任命:
张云峰为德州市德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袁玉新为德州市德城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赵庆伟为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忠为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伍亚川为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莉为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孙玉芹为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范琦为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杨学华的德州市德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福星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德城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职务;
张志强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德城区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主任职务;
徐建峰的德州市德城区运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魏书国的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石燕燕的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袁玉新的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俞炳福的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张银春的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第52号)
德州市德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根据德州市德城区人民*府代理区长张因忠的提请,于年1月11日决定任命:
李*为德城区综合行*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罗振辉为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良缘为德城区退役*人事务局局长;
韩红*为德城区行*审批服务局局长;
王垒为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郅建成为德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孙祥忠为德城区民*局局长;
张洪涛为德城区水利局局长;
王莉为德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晓林为德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学华为德城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金新雷为德城区信访局局长。
免去:
焦振东的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张建*的德城区综合行*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罗振辉的德城区行*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韩红*的德城区退役*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杨国锋的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王垒的德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孙祥忠的德城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史建武的德城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王莉的德城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马云飞的德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陈书锋的德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郑志永的德城区民*局局长职务。
(第53号)
德州市德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根据德州市德城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康永兵的提请,于年1月12日任命:
王书昌为德州市德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任鹏的德州市德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伟的德州市德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华波的德州市德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辉的德州市德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54号)
德州市德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根据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孙文中的提请,于年1月12日任命:
尹凌霄为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康子晗为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柴卫正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尊龙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第55号)
德州市德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根据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智广的提请,于年1月12日免去:
范福江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于力红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1月12日
宁津县
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年1月14日任命:
张和田同志为宁津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第34号)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府县长王成的提名,于年1月14日决定任命:
邴付良同志为宁津县人民*府副县长、宁津县公安局局长;
李宝春同志为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闫云*同志为宁津县综合行*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许辉同志的宁津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辛金锋同志的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第35号)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年1月14日任命:
刘汉章同志为宁津县宁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俊江同志为宁津县津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于功锋同志为宁津县宁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曹晓东同志为宁津县津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免去:
王*辉同志的宁津县宁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闫云*同志的宁津县津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第36号)
宁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宁津县人民法院院长任运通的提请,于年1月14日任命:
邢立真同志为宁津县人民法院保店镇法庭庭长;
丁华生同志为宁津县人民法院大柳镇法庭庭长;
张 勇同志为宁津县人民法院柴胡店镇法庭庭长。
免去:
李志勇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庆峰的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邢立真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柴胡店镇法庭庭长职务;
丁华生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保店镇法庭庭长职务;
张 勇同志的宁津县人民法院大柳镇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1月14日
来源: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