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2日讯(记者贾玉静)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的一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尤益嘉(上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尤益嘉公司”)因在其经销“皇冠曲奇”产品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对生产经销“蓝罐曲奇”产品的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下称“丹麦蓝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法院判决赔偿丹麦蓝罐公司万元。此外,尤益嘉公司还需在《法制日报》和《光明日报》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因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丹麦蓝罐公司造成的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丹麦蓝罐公司成立于年,自年起生产蓝罐曲奇产品,系丹麦皇室供应商;据丹麦宫务大臣办公室出具的《关于确认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使用皇室御用认证的函》,丹麦蓝罐公司自年开始得到丹麦皇室的许可,准许其在产品上及市场推广中“使用皇室御用认证”。
尤益嘉公司成立于年7月14日,经营范围包括“从事食品和饮料的批发、进出口等”;自年起,尤益嘉公司就是“皇冠曲奇”品牌产品的中国进口商及经销商,而自年起,尤益嘉公司又通过印尼迈大公司、英国爱利特公司和丹麦丹尼诗公司的授权许可,全权负责“皇冠曲奇”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和宣传活动。
据媒体报道,年,丹麦“蓝罐曲奇”高调公开“打假”,直指“皇冠曲奇”涉嫌侵犯“蓝罐曲奇”的知名包装装潢使用权,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事实上,在年9月4日前,“皇冠曲奇”一直由印尼迈大公司生产,其产地为印尼,年9月4日,丹麦丹尼诗公司收购了曲奇生产商丹麦卡哲公司生产,并由其生产“皇冠曲奇”,在此之后,“皇冠曲奇”的产地变更为丹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显示,尤益嘉公司进口经销的“皇冠曲奇”产品,早在年9月4日前,就曾在报纸及电商网页广告中,宣传产地为丹麦,因而被法院认定“宣传存在虚假成分”。另外,尤益嘉公司还曾在“皇冠曲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