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件涉品牌侵权案中,权利人胜诉占了99件,胜诉率达98%。”7月24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在通报涉知名品牌知产侵权案件情况时指出,年以来,该院受理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绝大部分涉及国内外知名品牌,案件索赔数额明显提高,其中一起诉讼标的高达万元。
与此同时,针对国际知名品牌开展大规模的制假售假活动被诉的侵权案,侵权人还容易涉嫌刑事犯罪。
涉知名品牌侵权案权利人胜诉率98%,有侵权者涉刑事犯罪
数据显示,年以来,石景山法院共受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件,绝大部分案件涉及国内甚至是国际知名品牌。
其中,涉及国际知名品牌被侵权的涉外案件共10件,包括德国“奥迪”汽车、丹麦“嘉士伯”啤酒和“蓝罐曲奇”、法国“香奈儿”时尚品牌和“依云”矿泉水、美国“LEVI’S”牛仔裤、日本“矫马”润滑油等品牌,商品范围覆盖了服装、化妆品、食品饮料、汽车、工业用品、家用电器等领域。
通报显示,上述商标权案件涉及的被诉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针对国际知名品牌开展大规模的制假售假活动被诉侵权;二是通过互联网将他人英文商标或中文商标的拼音作为域名,或是将他人知名商标直接作为网站名称,或是在网上宣传、经营活动中大肆使用他人知名商标;三是小商品市场或小商户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
“案件索赔数额明显提高。”易珍春表示,截至今年6月,涉知名品牌案件中诉讼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案件共19件,占比近四分之一,其中一起案件诉讼标的高达万元,“远远高于同类商标侵权案件以及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标的额。”
通报还显示,以往审理的涉及知名品牌的侵权案件基本为生产、销售侵权商品,侵权行为比较单一,而现在的侵权行为多从企业名称、网站名称、虚假宣传、产品包装各方面进行仿冒,并从外资背景、商品历史等诸多方面进行虚假宣传。更有甚者,本身系知名品牌的授权经销商,却经营销售假冒商品。
与此同时,上述案件往往事实复杂、证据繁多、争议较大、审理难度大且被社会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