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王君见习记者伊国楠德州报道
近期,德州印发《德州市“三年十万大学生兴德计划”实施方案》,以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年轻人喜欢的城市为目标,制定了引凤、留凤、还凤、强凤、惠凤“五凤工程”,不断提升人才*策吸引力、双创环境竞争力、城市生态吸附力。
目标到年,集聚大学生10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大学本科生4万人。
一、实施“引凤”工程,提高大学生“来德率”
1.实施“优才引进计划”。市、县(市、区)每年统筹不少于个事业单位优质岗位,面向国内外高校院所定向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
2.优化招录招聘工作。建立公务员报名容缺机制。简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审核程序,由用人单位在核准(备案)年度公开招聘方案内自主决定招聘时间和批次。
3.创新编制管理机制。全市统筹不少于个事业编制建立“周转池”。建立人才共引共享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支持校企互派优秀人才担任“科技副总”“客座教授”“创业导师”,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假日专家”工程薪酬补贴*策。
4.“预引进”在校生。支持企业与毕业后有意来德工作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签订就学就业协议,给予资助。对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就业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按照在校期间资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最高3万元。
5.支持实习实践。每年遴选发布不少于个优质实习实践岗位,3年内吸引不少于名在校大学生来德州市参加就业实习、实践锻炼和短期服务,按照每人每天6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6.鼓励到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引进急需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的,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批准,可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深入实施大学生“三支一扶”基层项目,加大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培养力度。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3年内为每个社区至少补充2名大学生。
7.分片区组团招引。瞄准京津冀、西北、东北、省内等重点区域,分片区组建大学生招引专项小组,实行区域分包、划片管理,推动片区重点高校与德州市建立就业联盟。
8.推动引才阵地前移。到年,在重点城市、高校院所布局建设处以上“驻外青工委”和“青鸟驿站”。每年评选不超过20处“德州市优秀驻外青工委(青鸟驿站)”,每处给予1万元奖励。
9.精准开展校园招聘。市级每年分产业、分行业组织用人单位赴高校开展“名校直通车”“百企校园行”等活动不少于10次,县(市、区)**领导每年带队到高校宣讲*策、开展招聘不少于2次。对用人单位参加*府统一组织校园招聘团组的,免收摊位费。
10.搭建引才活动平台。常态化举办高校毕业生综合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深入开展网上招聘活动,用好线上求职平台,全市每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场次以上。
11.依托专业组织引才。加强与海外留学生、优秀大学生等群体的联系,定期组织开展*策推介、项目合作、考察参观等活动。
12.强化市场化引才。支持各级与知名人力资源机构等社会化、市场化组织建立紧密联系,合作开展大学生引进服务整体外包。
13.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发更多岗位,吸引大学生来德就业,对上年度引进博士研究生2人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人以上,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人以上的,给予企业负责人5万元奖励。
二、实施“留凤”工程,提高大学生“留德率”
14.建立校企合作育才机制。指导在德高校(含职业院校,下同)调整设置德州市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为产业发展储备专业人才。对签订2年以上办班协议、且该班次毕业生到办班企业就业率不低于60%的,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
15.建立毕业生有组织就业机制。依托各在德高校设立校园就业服务站,每年以城市之名举办在德高校大学生毕业典礼,发放留德就业*策“大礼包”,提供“一站式”留德就业服务。
16.支持优秀毕业生留德。每年每家在德本科和专科(高职)院校评选10名优秀毕业生,可通过面谈、考察的方式优先引进到事业单位。
17.建立留德就业岗位推荐机制。定期梳理企业大学生岗位需求清单,动态储备不少于个就业岗位。对有留德就业意愿的在德高校大学生,毕业年度内向其推荐不少于3个匹配岗位。
三、实施“还凤”工程,提高大学生“回德率”
18.精准对接德州籍在外大学生。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德州籍在外就业大学生信息库、德州生源在读大学生信息库,实行个性化、点对点联系服务。
19.实施“人才回引计划”。对在市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德州籍或具有德州工作学习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按照“分级负责、对等对口”原则予以回引安置。
20.推行亲情引才奖励。对德州籍大学生回德州市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按照博士研究生0元、硕士研究生元、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元的标准,给予大学生家庭一次性奖励。
四、实施“强凤”工程,提高大学生“支持率”
21.扩大支持范围。将德州市行*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引进的大学生,纳入市、县(市、区)大学生*策支持范围,参照企业标准执行。
22.提升支持强度。对德州市企业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符合条件的每月分别给予元、元、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其他本科学历大学生由所在县(市、区)每月给予不低于元生活补贴。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聘)的博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院所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1元、元、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23.加强创业激励。对在德州市自主创办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给予创业房租补贴,其中市中心城区(含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运河经济开发区,下同)每月最高1万元,其他县(市、区)每月最高元,补贴时限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创业、合伙创业的,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60万元担保贷款,财*全额贴息;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可分别申请元、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年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每次遴选不超过20个经营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每个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24.强化科研激励。在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科技项目(成果)评选中,进一步提高青年人才入选比例。对新进站(基地)博士后,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24个月。新进站(基地)博士后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项目资助;在站(基地)博士后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支持。
25.创新岗位管理。对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和急需紧缺高层次青年人才,首次聘用时可使用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青年人才,基层急需且本人自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可直接聘用到上一层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使用特设岗位直接予以聘用,在乡镇工作累计满5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现聘岗位流动。
26.开辟职称绿色通道。对经认定的D类及以上青年人才,可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对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本科生工作满1年,且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专业相一致的,可分别申请认定中级、初级职称。创新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直评办法,对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且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并结合实际开展高级职称直评。
27.支持素质能力提升。对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教育行*部门承认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按照博士2万元、硕士1万元的标准报销学费。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等方式开展大学生技能提升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最高0元补贴,相关资金按规定渠道列支。
五、实施“惠凤”工程,提高大学生“满意率”
28.深化人才安居工程。建立“租售并举”人才住房制度,多渠道筹集产权型、租赁型人才住房,将优秀大学生优先作为配售配租对象。对经认定的A、B、C类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对在德州市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对在德州市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安家补贴。选取适合商务酒店开展人才公寓市场化供应试点,为柔性引进的青年人才、来德求职大学生、新入职大学生等提供短期住宿服务,按规定享受房费减免*策。
29.办好人才“关键小事”。大学生凭户口本(或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可在德州市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办理落户手续;无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可在市、县(市、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或乡镇、工业园区设立的“人才集体户”落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可按照“全市统筹、同级就近”原则对口安置;在学位允许条件下,子女可打破学区限制择校入(转)学。提升企业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发放效率,由按季度发放优化为按月发放。设计开发“德才码”,推进大学生*策服务“一键匹配”“一码供给”。
30.提供大学生专属服务。将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各级*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推行“*建+人才”模式,依托科技型企业、双创平台、人才公寓等人才聚集地,建设一批“人才*支部”,加强*治引领和*治吸纳。积极推进“人才社区”*建,到年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青年会客厅”,支持各级组建博士俱乐部、大学生俱乐部。
31.增强城市青春活力。策划一批凸显德州城市魅力的“网红美食”“网红景点”,利用新媒体加强推广,让更多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