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卖地有理
这世界上真的什么怪事丑事都能发生。这回怪事出在名城扬州,而且是*府行为:偷偷摸摸把已经卖出去的土地,二次以每亩25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家房地产公司,一转手就是20多亿,肥!真让人惊愕得舌头伸出来半天动弹不了。
那块偷卖的地上,布满住宅楼。市民们是掏钱买了的,既有房产证又有土地证。*府偏偏就敢避开业主再卖一回钱。如果不是想钱想疯了,哪能与市井小偷无赖差不多?霸权意识,连起码的脸面也不顾了。
偷偷卖地产那些权力者头脑里还有一点点执*为民的意识?他们天天把“代表人民”的曲儿唱得那么高亢优美,还能有多少人听他们唱的?其偷卖行径实在是挖社会主义墙脚。
个人财产受到保护,这是《宪法》、《物权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无视已经属于公民个人的财产权而偷卖,表明扬州的“公仆”们已经把神圣的法律早已当成手纸。难怪姚明要把儿子生在美国,难怪那些明星和权贵之家,要把他们的子弟送到国外去安居乐业。当公民已经不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时候,社会公平和正义还有多少呢?
*府偷偷卖地,舆论一片哗然。当地*府很快表态,“中止”这笔土地交易,似乎顺应了民意。但这“中止”是什么意思,是暂时停止,是以后还要卖的。从该市*府新闻发言人王骏的放言中便透出其中的“伏兵”。他声言,尽管这两个居民小区刚建起来没几年,但“整体环境较差,配套设施不够齐全”,“群众要求改善居住环境的呼声比较强烈”。这就是说,这偷偷卖地是为了百姓生活得更幸福——卖地的正当性;民众又“强烈”要求改善居住环境——顺应民意的正当性。心里的话语就是,等着吧,还要卖的!别以为“中止”就是“庶民的胜利”。
还要再讲理吗?咱官员嘴里的“真理”多的是。有人叫喊什么,“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那是崇洋媚外,是一种“西化”的邪风,听那些*话,我们还能大踏步前进吗?!
偷偷卖地有理!E-yhxu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