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建议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体制
新京报讯
“按税种的经济属性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充实地方税体系,保障其履行事权所需的财权”。昨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提出的第一个审计建议就与分税制改革有关,建议“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体制”。
现行体制使地方缺乏收入自主权
我国现行的财税分配体制,始于1994年,这一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实行了财*“分灶吃饭”,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建起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制度,并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机构分别征管;在核定地方收支数额的基础上,实行了中央财*对地方财*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等。
但对于目前的财*分配体制,报告提出,“地方*府缺乏收入及预算自主权。18个省2011年的省域税收中,中央财*分成52%,省、市、县各级分成9%、13%、26%”;“地方各级税收收入不能满足其当年公共财*支出的一半,其中地方独享税仅够23%”。
解决财权问题需从体制入手
报告同时指出,“有的地方*府违规出台招商引资优惠*策或用财*资金补贴竞争性企业,18个省至2012年底仍在执行的自定财税优惠文件有760多份,近两年向企业减免或返还税费371.31亿元”。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财*体制是处理各级*府间财*关系的基本制度。从近年来的审计情况看,当前财*运行和地区发展中存在诸多较为复杂的问题,有些还是“屡审屡犯”。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要从财*体制入手,通过深化改革,切断问题产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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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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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
财*体制改革破题关键在部委放权
财*体制改革应该怎样推进?怎样破解地方*府因为缺乏收入自主权,违规招商引资等问题?昨日,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庸*,他称,解决中央地方事权划分一切迎刃而解,国家部委不应侧重控制、手握审批和资金划拨重权。
新京报:财税体制改革是个老话题,改革障碍是什么?
王庸*:财税分配体制是国家行*体制的核心,本质并不仅仅是财*问题,而是涉及*府的施*能力。正因为事关行*体制,所以问题很复杂。对于我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怎样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收入责任、支出责任,使*府间良性运转、良好合作,复杂性更是世界各国罕见。
分税制改革实行20年来,客观环境已有很大改变,比如收入责任实行了“营改增”等,但支出责任没有变化。收入责任和支出责任越来越不配套,问题激化。
新京报:这些年没有改变支出责任?
王庸*:这些年一直在收入责任上做文章,哪些归中央,哪些归地方。但支出责任,也就是*府间的事权划分一直没有实际进展。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主要靠转移支付、特别是专项转移支付解决。但很多问题解决不了。且转移支付偏离了合理逻辑。
新京报:所以有地方会通过违规集资“赚钱”?
王庸*:地方*府缺乏收入和预算的自主权,大量收入上缴,同时还要出*绩,那么就会在如何提高GDP上动脑筋。加上问责机制缺陷,违规借债如何追责,法律上没有明确,就导致了一些地方*府变相融资、违规招商引资等乱象。
新京报:怎么解决?
王庸*:事权划分解决了,财权就不是问题,一切迎刃而解。怎么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国家部委放权是关键,部委把权力和资源下放到基层*府。国家部委应该回归到制定*策目标、制定最低标准的本位,而不是侧重于控制、手握审批和资金划拨的重权。
比如,水利发展的目标是什么,这需要国家部委制定,地方技术和经验不足,需国家部委支持。至于地方*府怎样建水库,应由地方*府自己解决。
■审计报告:地方税存在的问题
●有地方*府违规出台招商引资优惠*策。
18个省近两年向企业减免或返还税费371.31亿元;还将75.25亿元财*资金用于补贴或兴办竞争性企业。
●各级*府间事权划分不明确。18个省2011年公共财*支出中,地方行*管理、公检法支出等明确属于地方责任的仅占21%,而教育、卫生、支农等支出责任多数未明确。
●各级*府间财权划分不合理。18个省2011年的省域税收中,中央财*分成52%,省、市、县各级分成9%、13%、26%;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地方各级税收收入不能满足其当年公共财*支出的一半,其中地方独享税仅够23%。(原标题:审计署:建议充实地方税
保障地方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