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德州新闻网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高红岩通讯员张崇熙甘晓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了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做,以后与企业打交道有了详细的行为准则。”近日,市纪委印发通知,明确**机关和公职人员*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照“清单”,市工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
*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适用对象主要是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机关和公职人员。“正面清单”共9项,是**机关和公职人员立足岗位职责,光明磊落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经批准或报备后,可以从事的行为,包括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洽谈会、展销会、推介会等活动。
“负面清单”共14项,为**机关和公职人员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划出“底线”,亮明“红线”,包括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工作推诿扯皮,让企业多头跑、多次跑、重复跑;违规索取、收受企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企业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等环节,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谋取私利等问题。
同时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和公职人员要认真开展对照学习,守牢公正廉洁底线红线,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接触企业,全心全意服务企业。各级*委*府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积极营造浓厚氛围。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公职人员*商交往报批、备案等制度,规范促进*商交往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商交往中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力度,积极倡树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