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城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分别发布,对辖区内中小学招生要求、报名程序、学区划分等进行权威解读,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德城区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一、招生政策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6号)、《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办字[]32号)》
二、招生的指导思想
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满意度为目标。科学划定学区,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条件
1、报名时间:年7月28日(周日)至29日(周一)。
2、报名条件: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具有德城区户籍并长期实际居住。
四、小学招生报名办法、程序
1、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划分学区报名入学。报名时间内,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证件原件到学区划分学校报名。
2、报名程序:
7月25日,各学校在校门口或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学校招生须知,向社会公布今年招生有关规定、学校学区划分、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等。
7月28日(周日)、29日(周一),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带领孩子并持有关证件到学校报名,学校将适龄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信息、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登记审核。
8月5日,学校将新生报名名单及初核后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有关证件报区教体局审核。
8月12日,经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公示。
8月20日,补报。
9月1日,新生报到入学。
五、小学报名对户籍、房产的有关要求
1、具有德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且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
2、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性质的用房及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新建住房,均不作为入学条件。每套住房(包括租住房屋)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其学区内的小学就学(多胞胎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直系亲属多人共有房屋产权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购置二手房,必须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规定过户登记时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完税证明,适龄儿童才可在相应学区内学校报名就学。
3、适龄儿童具有德城城区户籍,但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位置为准。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无法认定血缘关系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4、有房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须出具住建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或银行贷款抵押手续(还贷手续)。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新建住房不作为入学条件。
六、适龄儿童具有德城区户籍,其监护人无房产,报名需具备条件
1、具有德城区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无实际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以祖辈房产位置为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其儿童本人须提供在德州中心城区无住房证明。
2、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者,持回迁协议到回迁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因故不能到回迁地学校就读的,凭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七、新建小区学生入学有关要求
未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德政发[]4号)要求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建小区,小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体局调剂安排。
八、初中招生办法及有关要求
凡在德城区居住,具有德城区户籍及德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可全部升入德城区初中学校。依据小学毕业学校按对口直升的方式分配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
九、镇街中小学招生办法
镇街小学招生,由镇街教办按区教体局要求,依据文化户口档案统一填写入学通知书,并发放到适龄儿童手中,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镇街初中招生由镇街教办负责安排小学毕业生到镇街中学就读。
十、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凡具有德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德城区内,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智力障碍、听力语言残疾(聋哑)或视力残疾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可报名。
智力障碍、听力语言残疾(聋哑)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户口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到特殊教育中心报名;视力残疾儿童到德州市特教学校报名。
十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小学招生
(1)报名办法
非德城区户籍、在德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德城区经商务工较为稳定且具有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接续能力(截止报名日期职工养老保险已缴纳两年含以上,或已缴纳一年但可连续缴纳到两年含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居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德城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原籍无监护条件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相对就近原则,到天衢中心小学、石芦街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新影街小学、第三实验小学、东风东路小学和解放南路小学登记、报名。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直接接收,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在镇街企业务工且居住的,持上述证明材料,由所在镇街教办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2)报名要求
报名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需符合以下要求:
①居住证
居住证应为德城区公安机关核发、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
②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实际居住地应与居住证上的信息统一,自购房的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与缴费发票;租住房屋居住的,要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其儿童本人德州中心城区的无房证明与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德城区务工或经商。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在合法市场实际经营的注册个体工商户和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德城区从事出租车运营可提供以下合法务工手续:出租汽车运输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证、机动车行车证。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德城区从事货车运营可提供以下合法务工手续: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
④德城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指由区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或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凭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指由区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或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凭证。凭年度和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报名。只缴纳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的,入学后须继续缴纳年度职工养老保险。
⑤原籍无监护条件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或村(居)委会开具盖章,并注明联系电话。证明内容应包含适龄儿童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与适龄儿童关系、原籍监护条件等信息。
以上证件均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要俱全真实。
初中招生
在德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确需在德城区就读初中的,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小学阶段按规定在德城区人社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区教体局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十二、双招双引及重大贡献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外籍适龄儿童等入学
1、依据《德城区投资企业客商子女入学优待办法》,符合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有重大贡献等条件及“天衢英才计划”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子女,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2、德城籍现役军人、烈士子女、转业到德城区的军人子女,参照有关规定,由区教体局按照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寄住在本区的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华人与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在其监护人居住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凭区级以上政府侨务办公室提供的子女身份证明,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等相关证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十三、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要求学校要树立大局观念,讲政治、比服务、树形象,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招生期间,学校要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并设立招生咨询处,接受社会和家长咨询。对居民的咨询要耐心说明、细心解释。符合入学条件的,应无条件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根据集团化办学的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部门设立公交专线,提供校车服务,积极为学生上学路途安全提供保障,努力让家长放心。
二是严格招生政策。要求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对学生报名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核。报名、入学不准收取报名费和录取费等费用,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初中学校按区教体局分配学生注册学籍,所有初中学校不得单独招生,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编班的条件。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学校要对学生及其家长作好宣传工作。特别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等形式,广泛宣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咨询、条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疏导,做好解释工作。对关联到居住证、职工养老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公安、人社等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解答,帮助解决入学中的疑难问题。
学区划分
北园小学
解放中大道以东,新湖大街以西,大学西路以南,康乐路以北区域;铁路以东,大学西路以北,湖滨北大道以西,果园路及其延长线以南区域;解放北大道以东,湖滨北大道以西,果园路以北,康宁路以南区域。
石芦街小学
解放中大道以东,新湖大街以西,康乐路以南,天衢中路以北区域;解放中大道以东,青龙潭胡同以西,天衢中路以南,勤奋街以北区域;吕家街以东,解放中大道以西,天衢中路以南,丰华街以北区域。
德城区第二实验小学
天衢中路以北,解放中大道以西,大学西路以南,铁路以东区域。
新湖北路小学
市直小区(含)以东,湖滨中大道以西,育新街、青龙街以南,三八西路以北区域(不含迎春巷以东区域);建新街以东,湖滨中大道以西,天衢中路以南,育新街、青龙街以北区域;新湖大街以东,湖滨中大道以西,天衢中路以北,大学西路以南区域。
湖滨北路小学
湖滨中大道以东,德兴中大道以西,大学西路以南,三八西路以北区域(不含大学西路以南,三八西路以北,德兴中大道沿街区域);湖滨中大道以东,东地北大街以西,大学西路以北,康宁路以南区域。
天衢东路小学
德兴中大道以东,岔河以西,青年路以南,三八西路以北区域;大学西路以南,三八西路以北,德兴中大道西侧沿街区域。
实验小学
新湖大街以东,德兴中大道以西,三八西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迎春巷以东,湖滨中大道以西,长青街以南,三八西路以北区域;新湖大街以东,湖滨中大道以西,东方红西路以南,东风中路以北区域(不含水电十三局单位宿舍)。
建设街小学
铁路以东,吕家街、和平街以西,天衢中路以南,三八西路以北区域;铁路以东,迎宾路以西,三八西路以南,火车站广场以北区域;吕家街、和平街以东,解放中大道以西,丰华街以南,三八西路以北区域。
解放北路小学
解放中大道以东,三八西路以南,新湖大街以西,东方红西路以北区域;解放中大道以东,市直小区以西(不含市直小区),育新街以南,三八西路以北区域;三八西路以南,解放中大道以西,东方红西路以北,新兴街以东(帝堡百脑汇城市综合体)区域。
黎明街小学
迎宾路以东,三八西路以南,新兴街以西,东方红西路以北区域;迎宾路以东,东方红西路以南,新湖大街以西,柴市街、太平街、商业街以北区域;迎宾路以东,南营街以北,马市街以西,商业街以南区域;解放中大道以东,新湖大街以西,柴市街南侧沿街区域。
光明街小学
铁路以东,解放中大道以西,太平街、商业街以南,东风中路以北(不含迎宾路以东,南营街以北,马市街以西,商业街以南区域)区域;解放南大道以东,新湖大街以西,东风中路以南,新华路以北区域;解放中大道以东,新湖大街以西,前进街以南,东风中路以北区域。
东风东路小学
湖滨南大道以东,岔河以西,东风中路以南,新建路以北区域(不含湖滨家园、水电十三局宿舍及十三局开发建设的居民楼、居民小区和广川街道所辖堤岭、新华办事处所辖的池家堤口居住户以及开发建设的居民小区、市场);德兴中大道以东,岔河以西,三八西路以南,东风中路以北区域;湖滨中大道以东,德兴中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南,东风中路以北区域。
新湖南路小学
新湖大街以东,湖滨南大道以西,东风中路以南,新河路以北区域;东风中路以南,湖滨南大道以东,新建路以北原十三局宿舍及十三局开发建设的居民楼、居民小区。
解放南路小学
解放南大道以东,新湖大街以西,新华路以南(不含沿街区域),新河路以北区域;解放南大道以东,新河路以南,湖滨南大道以西,德州市第五粮油仓库专线(延长线)以北区域。
新影街小学
铁路以东,解放南大道以西,东风西路以南至新河路附近区域;解放南大道以东,新湖大街以西,新华路南侧沿街区域。
学院附小
德兴中大道以东,滨河路以西,大学西路以南,青年路以北区域;东地北大街以东,德贤大街以西,大学路以北,果园路以南区域。
学院附小北校区(西长小学)
东地北大街以东,德贤大街以西,果园路以北,康宁路以南区域。
第四实验小学
湖滨南大道以东,岔河以西,新建路以南至原振华玻璃厂附近的单位宿舍、居民小区和城区零散常住户(含湖滨家园);新河路北侧沟盘河小区、东海水岸及北侧临路零星住户(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户)。
明诚学校(小学部)
新河东路以南,岔河东大道(起于新河路桥止于于官屯大桥与岔河东大道交汇处)、国道(起于于官屯大桥止于双一路)以东,双一路以北(不含岔河东大道以东,华孚路以南,天河路以北,联兴路以西区域内的陈公民营庄园、桃园小区等小区),广川大道以西(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户)。
明诚学校南校区(于官屯小学)
双一路以南,国道(起于双一路止于京沪铁路桥)、京沪铁路(起于国道止于南外环)以东,广川大道以西(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户),南外环以北区域。
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北园小学
;
石芦街小学
;
德城区第二实验小学
;
新湖北路小学
;
湖滨北路小学
天衢东路小学
—
实验小学
;
建设街小学
;
解放北路小学
黎明街小学
光明街小学
;
东风东路小学
新湖南路小学
解放南路小学
新影街小学
;
学院附小
学院附小北校区
第四实验小学
8723
明诚学校
8958
特教中心
天衢街道办事处:
天衢中心小学
新华街道办事处:
堤岭小学
三七小学
常王小学
第三实验小学
二屯镇:
二屯镇中心小学
二屯镇丰乐屯小学
黄河涯镇:
益海小学
8716;
于西小学
;
王村店小学
岳高铺小学
8980;
沙杨小学
;
前李小学
;
黄河涯实验小学
;
赵庄小学
王程寨小学
;13446782
◎中小学入学、学区划分、转学、中考等请咨询基础教育股-
◎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教师招聘、档案等请咨询人事股-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请咨询职成幼教股-
◎会考、自考、成人高考、普通高考等请咨询招考办-
◎财务、大学生助学贷款等请咨询资助中心-
◎投诉建议、安全教育等请咨询安全管理股-
◎普通话考试等请咨询教师进修学校普通话考试中心-
◎其他问题请拨打-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年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为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提供方便和服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确定如下招生意见:
小学招生
年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开发区户籍、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区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健康儿童,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学习的肢残儿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孩子按照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智力障碍、听力语言残疾或者视力残疾的儿童均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一、具有开发区户籍的居民子女,按学区入学。
具有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且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如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
1.学区内村庄(社区)适龄儿童按照规定时间由家长携带持以下证件报名: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2.学区内商业小区适龄儿童按照规定时间由家长携带持以下证件报名: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非营业性用房),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二、入区企业员工子女按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入学。
所在企业须是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注册的资金为一百万及以上的企业,企业员工不包括户籍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城区、陵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人员。
报名由单位统一组织,按照规定时间由企业负责人持以下证件到区基础教育科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证;②入学学生名单(注明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居住地址);③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实际住所证明;④本区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⑤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三年或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开发区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⑥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每生资料需装入一个档案袋。
三、外来购房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入学。
在岔河以东、减河以西购房并长期实际居住人员子女,根据房产所在地,到以下学校入学:东方红路以南到沙王小学、东七小学就近入学;东方红路以北到付庄小学、曹村小学、王庄小学就近入学。在减河以东购房并长期实际居住人员子女根据房产所在地,到学区所在的相应学校入学。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直接接收,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房不作为入学条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新建住房不作为入学条件。
按照规定时间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持以下证件报名: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本区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户籍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城区、陵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人员除外);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④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与缴费发票。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入学。
在岔河以东、减河以西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居住或务工地址,到以下学校入学:东方红路以南到沙王小学、东七小学就近入学;东方红路以北到付庄小学、曹村小学、王庄小学就近入学。减河以东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居住或务工地址,到学区所在的相应学校入学。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直接接收,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不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城区、陵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人员。
按照规定时间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持以下证件报名: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实际住所证明;②本区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④开发区社保部门开具的一年社保缴费证明;⑤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务工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信。
五、学校将适龄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信息、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登记审核,并将新生报名名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报区基础教育科审核。
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8日
报名地点:所属学区内学校
初中招生
在开发区居住,具有开发区户籍或开发区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升入开发区初中学校。依据小学毕业学校,按对口直升方式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名。
一、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德开小学、康博小学毕业生到同济中学报名;
太阳城学校、长河小学(在东方红路以北的学生也可选择到崇德中学报名)、沙王小学、东七小学毕业生到太阳城中学报名;
付庄小学、曹村小学、王庄小学、弘德小学毕业生到崇德中学报名;
袁桥镇小学毕业生到东城中学报名;
赵虎镇小学毕业生自主选择到太阳城中学或东城中学报名;
抬头寺镇小学毕业生到抬头寺镇中学报名。
按照规定时间持户口簿、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校报名。
二、具有开发区户籍的民办学校、区外学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按其户籍所在地,参照小学学区划分,按照规定时间持以下证件到所属初中学校报名:①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实际住所证明;③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学生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就读申请书。
三、外来购房、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减河以西购房居住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居住或务工地址,到所属辖区小学毕业生报到的初中学校报名;在减河以西初中学校招满的情况下,可到东城中学、抬头寺中学报名。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不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城区、陵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人员。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直接接收,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按照规定时间持以下证件报名:①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本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户籍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城区、陵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人员除外);③购房居住人员提供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与缴费发票;④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开发区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⑤务工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信,开发区社保部门开具的一年社保缴费证明;⑥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学生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就读申请书。
四、学校将适龄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信息、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登记审核,并将新生报名名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报区基础教育科审核。
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8日
报名地点:所属学区内学校
说明
一、以上人员子女入学提供的相关证件须符合以下要求。
1.居住证应为开发区公安机关核发,且在有效期内。
2.实际住所证明,原则上应与居住证的信息一致。
3.房屋租赁合同须为规范有效的正式合同,同时提供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身份证原件;租住镇街个人房且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出示以下三种证明之一: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有村委会书记及主任共同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违法建设及非居住性质的房屋证明无效。
4.营业执照须是年6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劳务合同须是签订日期在年6月1日(不含)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保缴费单据指个人或用人单位缴纳,且至少缴纳一年(自年6月1日起)的开发区社保缴费单据。
二、关于拆迁户子女入学。
由于旧村改造工程的实施,我区部分村庄进行拆迁,为解决拆迁户子女入学问题,区内拆迁户子女可在现居住地就近入学。报名时,需出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拆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实际住所证明。
三、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参照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四、严禁任何学校跨学区招生,不允许择校和借读,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班额和学校规模,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五、民办学校招生:跃华学校、双语学校面向全区招收小学、初中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与经开区其他学校同步招生。
六、企业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16日
报名地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经开区小学学区划分
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经开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