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川:考察中的私人游蹩脚的文字游戏
司法局长带队,5天,24人出行,每人5800元的考察费用。20日,上传出知情人士举报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率团公费旅游,在这份名为《司法局长5天14万天堂豪游》的举报材料中,记录了何旅华公款前往上海、苏州、杭州三地豪华旅游,全程入住五星酒店。20日,何旅华对此回应称,实为外出考察并非旅游,对于5天行程中长达4天半的景点游览,他称是 考察中的私人旅游项目 。 考察中的私人游 ,又一个新鲜词汇粉墨登场。短短5天公务考察,居然能抽出4天半时间私人游,与其说是考察时顺带私人游,不如说私人游时顺带考察。如果私人游时顺带考考察,倒还罢了,私人游毕竟是个人埋单。但何局长一行是用公家的钱,干私人游的事。其实,所谓的 考察中的私人游 ,更像是何局长面对舆论监督时,口不择言的狡辩,一种可笑的蹩脚的文字游戏。反思 考察中的私人游 ,应有两个视角。其一,如何问责撒谎的官员?《公务员法》明确严禁公务员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公务员一旦撒谎, 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 。何局长面对公共舆论,大言不惭地炮制 考察中的私人游 ,是不是公然撒谎,若是,该如何问责?其二,何局长炮制 考察中的私人游 底气何在?何局长并不认为此行违规,他明确表示, 我们经过组织上批准 。当初组织批准时,是否知道此次公务考察是 考察中的私人游 ?若不知情,何局长一行则涉嫌欺骗组织,该如何问责?基于以往,公款旅游被坐实后通常只是*纪、行*处分,当事者大不了被免职,或个人承担旅游花销,这无法遏制官员公款旅游的冲动。有人建议,重典治乱,不妨将公款旅游定性为贪污等犯罪行为。此前曾有案例:北京某大学老师谢某和徐某,将个人前往西藏、海南等地旅游的费用共计约3万元,以学术交流、出差等名义在财务上报销。事后,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玩点、花点、吃点算不了什么 ,这是不少官员大肆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的心理暗示,面对难以有效遏制的公款旅游,非用重典不可。摘编自《羊城晚报》2月22日文/秦淮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