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某是一名传媒公司的制片总监,平日里工作压力较大,就想找些排解压力的方式。他想到自己曾经在英国旅行途中,尝试过大麻叶卷的烟,就想购买一些大麻缓解工作压力,于是他联系到美国的一个大麻制品的卖家,并在他那里购买了一批含大麻成分的曲奇饼干和一款含大麻成分的烟油。随后,卖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含有毒品的包裹从美国邮寄至上海。年4月,警方根据线索,在文某某的住处查获出67.57克大麻饼干和大麻烟油,经鉴定均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崇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文某某走私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应当以走私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文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随着海外购和寄递行业迅猛发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禁品违法犯罪高发多发。走私毒品罪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与输出毒品,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走私毒品。
大麻目前仍然是联合国禁毒公约规定的严格管制品,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长期吸食大麻会增加吸毒者患精神类疾病的概率,还会出现精神恍惚、情绪不稳定等症状,严重时还会导致自残或伤人。
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对毒品危害的了解和认识,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不仅从自身做起,如有发现他人吸毒贩毒,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原标题:《他海淘特殊曲奇,被崇明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