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印发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在原人才政策“黄金30条”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40条创新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
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攻坚,持续激活人才存量、增加人才流量、壮大人才总量、提升人才质量,不断强化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就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提出如下措施。
完善人才支持体系
1、“一事一议”支持顶尖人才。对引进和新培养符合重大发展战略、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能够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带领核心技术团队在我市产业化的创新创业顶尖人才,实行即来即报、一事一议,给予最高万元综合资助。
2、强化领军人才项目支持。完善提升现代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按照“领军人才+核心团队+产业项目”模式,每年举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通过“以赛代评”方式遴选一批重点人才项目,对在我市落地实施转化的,给予50—万元资助,主要用于人才团队津贴、项目研发投入、技术合作交流等。我市自主申报、经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评审认定、对发展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的领军人才项目,给予最高万元配套资助。
3、深化“假日专家”工程。对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其上年度在德纳税劳动报酬的5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同一人才累计最高万元。
4、加大博士后支持力度。对新进站(基地)的博士后,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24个月。新进站(基地)博士后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项目资助。在站(基地)博士后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支持。
5、加快教育医疗人才集聚。建立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席专家制度,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度,促进教育医疗人才统一管理、资源优化配置。支持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机构(含民办教育、医疗机构)引进培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每人给予5—15万元一次性补贴。
6、强化高技能人才激励。对自主培养和全职引进的世界(国家)技能大赛奖励的个人(团队),按获奖层级给予5—50万元奖励;对急需紧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元—3万元奖励。
7、加强本土人才培养。整合优化市级人才工程,完善对企业经管、专业技术、技能实用、教育卫生、宣传文化、人文社科、社会工作、金融创新、乡村基层等各领域人才支持措施,入选市级人才工程的,管理期内每人每年给予元—1万元补贴。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按照工资经费渠道,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8、鼓励支持科技创新。对获得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人(完成单位),按照国家一等奖万元、国家二等奖万元、省最高奖万元、省一等奖50万元、省二等奖30万元给予奖励。排名前3位的非第一完成人(完成单位),按相应标准减半奖励。
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
9、加强企业大学生激励。对新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重点高校院所(指全球TOP高校、自然指数前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下同)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每月分别给予元、3元、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其他本科学历大学生由所在县(市、区)每月给予不低于元生活补贴。
10、强化大学生创业扶持。对新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给予创业房租补贴,补贴面积为20平方米/人(以创办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准),补助金额为市中心城区最高1万元/月,其他县(市、区)最高元/月,补贴时限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创业、合伙创业的,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60万元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可分别申请元、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两年举办一次大学生创业大赛,每次遴选不超过20个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元—3万元资助。
11、“预引进”在校大学生。支持企业与毕业后有意来德工作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签订就学就业协议,给予在校期间学费和生活费资助。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就业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按照在校期间资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最高3万元。
12、实施“名校优才引进计划”。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年统筹不少于个岗位,面向重点高校院所定向招聘优秀毕业生,简化考试程序,放宽开考比例,可通过面谈、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确定人选。对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新招录(聘)的博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院所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1元、0元、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13、实施“人才回引计划”。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硕士40周岁以下、本科生35周岁以下,本人或配偶籍贯、出生地在德州,或曾在德州工作学习过,或父母(岳父母)具有德州常住户口,属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按照“同级对口、全市统筹”原则予以回引安置。其中,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可放宽专业限制。
14、鼓励来德州实习。加快建设一批大学生实习基地。对受邀参加就业实习、实践锻炼、短期服务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天6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6个月。
15、优化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建立公务员报名容缺机制,对暂未取得职位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但在规定期限内能提供的,允许先报名考试。对参加完省委组织部定向选调生笔试面试环节、因岗位数量限制未录取的考生,与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可直接考察聘用。简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审核程序,由用人单位在核准(备案)年度公开招聘方案内自主决定招聘时间和批次。
16、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企业引才用才激励,对上年度引进博士研究生2人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人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20人以上的,给予企业负责人5万元奖励。
健全人才支撑平台
17、搭建引才活动平台。做优“智汇德州”人才创新创业周活动品牌。分产业常态化举办“高端专家德州行”系列活动。用好引才大使、海外引才工作站、驻外使领馆、商会、在外人才等资源,组织开展政策推介、项目合作、考察参观等活动。市、县(市、区)联动开展“百企校园行”“德州—名校优才直通车”“青鸟计划”等大学生招聘活动,县(市、区)党政领导每年带队到高校宣讲人才政策、开展对接招聘不少于2次。
18、完善线上对接招聘平台。打造“互联网+”人才引进模式,用好“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云平台和“人才德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