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德州引进名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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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提供干部人才支持,德州市决定年继续开展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范围
面向国内外部分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共计划引进名
(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见附件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3年内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以及博士研究生(已就业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3、须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已就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已在德州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年4月1日9:00至4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陆“灯塔—德州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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