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山东省德州市人民*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近期要把控制商品住房价格作为首要任务”,年10月至12月,各月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不得超过年7月份商品住房均价。
同时,德州将限制具体项目房价涨幅。对申报价格高于同一项目前期预售价格月增幅1%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对于存在在售的同一项目再售时网签均价月增幅超1%的;当日商品住房网签成交均价高于前日平均网签价格1%或连日上涨超过2%的等情形的,将对暂停项目网签权限。
为严控投机性炒房行为,德州将实行限售*策,即日起德州全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策,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为控制房价德州还将采取措施控制地价。包括,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价方式,探索采取“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面积”等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府(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办发〔〕59号)要求,经市*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把握调控总基调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房地产市场调控作为一项重要的*治任务。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持适度、精准的调控原则,严厉打击投机炒房,积极支持刚性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二、健全房地产工作有关制度
根据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已确定由范宇新副市长任召集人,住建、国土、物价、工商、公积金管理、人民银行、银监、房管等部门参与,各县市区也要尽快建立健全。并建立完善监测分析制度、警示督导制度、约谈问责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确保完成房地产调控目标。
三、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及人口等因素,做好本地房地产市场需求预测,合理确定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规模;尽快编制住宅用地供应年度计划、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加快土地供应,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稳定市场预期。要建立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对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在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合理控制供应土地节奏,适当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要平衡好供需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