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由河北省人民*府同意本项目实施方案,河北省财*厅同意本项目通过物有所值和财*承受能力验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社会资本方招标工作(冀发改招标专[]23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冀发改基础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以冀发改投资[]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经河北省人民*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PPP方式筹措,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主线起自廊坊市固安县纪家庄村东京冀界,与北京段(新机场南北航站楼联络线)顺接,向南经西营、知子营、大幸阁、养马庄、龙虎庄、康仙庄,在苏桥镇跨越大清河及赵王新河,后转向西南经大围河乡、文安县城西、大留镇东进入沧州市境内,向南经梁召镇,终于任丘市梁召镇与津石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87.公里。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大、中、小桥1/,特大桥1/,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本项目主线设知子营、千人目、徐各庄、梁召枢纽互通立交4处,机场、永清西、永清南、霸州东、文安西、文安北、大留镇服务型互通立交7处。设特大桥米/6座,大桥米/8座,中桥米/2座,涵洞22道、通道63道。设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3米/12座、天桥2座。设匝道收费站7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3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2.1.3建设工期:本项目控制性工程开工时间年9月30日,全面开工时间年11月16日,项目交工日期年建成。
2.1.4项目概算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7亿元,其中主线投资为.13亿元(静态投资.35亿元)。连接线2.34亿元。连接线由地方*府负责筹资、建设、运营养护。本项目范围仅包含主线。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3PPP操作模式:
2.3.1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由河北省人民*府授权省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选社会资本方。*府指定机构(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合作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给*府指定的部门。
2.3.2项目合作期:合作期原则上不超过28年,其中: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本项目年开工建设,年建成通车)。运营期:25年,具体运营期时间以项目收费许可文件确定的项目具体的收费起止日期为准。
2.4项目投融资结构:项目资本金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的20%计算。由*府指定机构与社会资本方按照49%:51%的股比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资本金由双方认缴。本项目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资金,车购税资金首先用于*府指定机构资本金,其余部分用于项目建设期补助,最终到位金额及时间按交通运输部的批复为准。除资本金及车购税资金以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2.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的方式。使用者付费主要来源为:通行费收入和服务区收入等。2.6中标社会资本方不直接承担施工任务。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与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分开进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7-:00至-0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递交投标文件。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