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乐陵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严肃查处了该市住建局职工张连芹利用网络贴吧诽谤他人等违纪违法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年乐陵市住建局对内部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张连芹因未受到提拔,心存不满,便于年8月15日使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通的手机卡上网发帖诬称单位领导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张连芹发帖系无中生有、虚构事实,构成诽谤行为,乐陵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连芹处以行*拘留十日的处罚。另查,张连芹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乐陵市人社局给予张连芹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现工作单位;乐陵市纪委、监察局对其他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张连芹为发泄私愤,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利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恶意诽谤他人,违反了国家法律,损害了他人声誉,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既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全市广大*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抵制和反对诽谤、诬告陷害等歪风邪气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和*府的形象。要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依纪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做合格*员、当守法公民。要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今年是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要严格遵守“九个严禁”换届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网络舆情引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发泄私愤、恶意诽谤、诬告陷害、干扰破坏正常换届选举工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治生态。
来源:德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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