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府-关于德州市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实施方案拟征收土地通告
德*土字〔〕8号
为提供德州市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德州市人民*府研究确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通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滨河路以东,东方红路以南,规划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袁桥村、杨庄村;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崇德四大道以东,得润新材料以西,规划路以南,纬三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李少怀村;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崇德三大道以西,杨庄沟以南,车站北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庄科村;用途:公共管理服务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崇德四大道以东,规划路以南,纬三路以北,碾子赵村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李少怀村、碾子赵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利尔康路以北,解庄村以东,北外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宋官屯解庄村、胡庄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东方红路以南,经九路以西,规划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小刘村、鲍庄村、西王官村、东王官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郭家庵村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赵虎镇郭家庵村;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丁虎路以东,高速公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赵虎镇小高家村;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纬一路以南,崇德五大道以西,规划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西尹庄村、赵虎镇闫王张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规划路以北,温多利布业公司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宋官屯小辛庄、中曹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大学路以南,崇德四大道以东,崇德五大道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西尹庄村、齐桥村、碾子赵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三八路以南,经九路以西,规划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西王屯村、胡庄村、后赵村、管庄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崇德八大道以东,规划路以南,三八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谦场刘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规划路以南,德州联合石油公司以东,崇德六大道以西,德州监狱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赵虎镇闫王张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三八路以南,规划路以东,经九路以西,规划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袁桥镇小刘村、鲍庄村、管庄村、后赵村;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字〔〕号)公布的德州市中心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III级片区每亩补偿5.8万元、V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财*厅《关于德州市征上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按照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德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会同开发区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年2月24日至年2月28日由德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本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通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通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府提起行*复议申请;对德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德州市人民*府申请行*复议。行*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以上就是山东德州杨庄村拟征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