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德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张雷达犯单位行贿罪,被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德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显示,5月8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对德州福源生物淀粉有限公司、张雷达单位行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如下:被告单位德州福源生物淀粉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被告人张雷达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悉,去年11月初,德州市纪委发现平原县照东方纸业集团赵传水在网络发贴举报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雷达向德州、平原部分领导干部赠送现金、购物卡及土特产等问题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举报网文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一调查,多次找有关当事人谈话,调阅相关账目、资料,查询相关银行往来,最终查实有29名*员干部(市管干部17人,县管干部12人)被举报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