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德州市畅通群众监督渠道,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实行快速反应,优先处置;持续加大“四风”问题督办力度,做到件件审核、件件把关,确保质量;改进明察暗访方式,建立暗访线索周报制度,形成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发现“四风”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建立快查快结机制,对“四风”问题线索缩短程序、直查快办。
同时,建立纠治“四风”工作联席会议和定期会商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从县、乡纪委和派驻机构选取精干力量,建立纠治“四风”工作“人才库”,整合力量,提高效率。加强协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治理重点,结合巡察、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工作,分析研判相关行业、领域或地域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发挥纪律建设治本作用。
1至6月,该市共开展明察暗访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起,处理人,给予*纪*纪处分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6次、92起。
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表现形态不断变化,变通变异问题更加突出。从今年4月开始,德州市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多月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委、市*府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整治违规报销招待费、违规借用租用车辆、私车公养、违反“禁酒令”以及不吃酒店吃食堂、不吃公款吃老板、经常公款同城相请、频繁公款聚会聚餐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德州市纪委专门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目前已梳理排查线索76条,正进行集中调查核实。
在集中力量纠治隐形“四风”的同时,德州市还注重查处基层“微腐败”,紧紧抓住县乡两级这个主战场,推动全面从严治*向基层延伸。德州市纪委确定全市20个乡镇(街道)作为重点督导乡镇(街道),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起,处理人,其中给予*纪*纪处分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6次、起;对20个重点督导乡镇督办3批、条线索,正在办理中。
为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德州市出台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落实主体责任21种情形、落实监督责任13种情形,实行“一案三查”,既查*委的主体责任,又查纪委的监督责任,还查部门的监管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1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责任追究件,对名领导干部、6个领导班子实施了追究问责,对32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下一步,德州市将继续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或个人责任追究力度,持续正风肃纪,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德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