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策的通知》
德州租房职工的福音来了
根据《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原租房提取*策调整为: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人每月元。
能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租有效凭证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保留至百元。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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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河景区闲逛罚背防疫手册?官方回应了德州今年31个地块计划出让■来源: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高畅|审核:张燕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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