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我区小学招生工作,在《德城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就以下条款进一步明确:
一、德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对户籍登记时间的要求
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报名时,其户籍在拟报名学校学区属地派出所登记时间须满三个月(含)以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基准)。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年级入学报名对提交证明材料中的房屋租赁合同、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的要求
1、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是市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详见《德州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德*办发〔〕7号及《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工作的通知》)
2、劳务合同:必须是人社部门备案合同。(详见《关于全面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的通知(德人社发〔〕34号)》)
3、社会保险:为保障适龄儿童正常学习的权利,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德城区须具有稳定职业,且具备社会保险缴纳接续能力。年报名入学的,应提供年社会保险及年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三、该*策由德城区教体局负责解释。其他事项如有新的规定,以德城区教体局年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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