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齐河县总工会依托时传祥纪念馆建设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基地。教育基地总占地亩,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由主体展馆和工人文化宫(培训中心和文体活动中心)两部分组成。其中,主体展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22.3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由序厅、劳模精神馆、劳动精神馆、工匠精神馆、山东馆组成。工人文化宫为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8.3米,培训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文体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于年4月28日奠基开工,年5月1日前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根据基地规模要求,需招聘12名事业编制讲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及择业其内未落实工作岗位的人员,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年、年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届留学毕业生及年1月1日至年3月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非应届留学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其内未落实工作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年3月1日9:00——3月3日16:00
查询时间:年3月1日11:00——3月4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人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