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一、学校简介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素有“神京门户”和“九达天衢”之称、纳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德州市,德州是国家交通运输主枢纽城市,东临京福高速公路和京沪高速铁路,西近京沪铁路干线和国道,交通便捷,已全面融入首都一小时生活圈和省会半小时生活圈。学校是经山东省人民*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德州市人民*府举办的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实行“一校两牌”,即“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德州市技师学院”,“德州创新创业大学”“德州市公共技术转移中心”和投资3.5亿的“德州市公共实训中心”落户学校。学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高校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年度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与新能源技术工程系、建筑园林工程系、粮食工程系、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健康管理学院(筹)、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11个教学系部(院),开设专本贯通专业2个、高职专业45个、五年制大专专业12个、预备技师专业10个、高职与技师联合培养专业2个。学校占地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余人,开放教育和继续教育注册生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资格条件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年11月20日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年11月20日为截止日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人;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