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研究决定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及乡(镇、街)人社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见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关于做好就业扶持对象认定服务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号)中“就业帮扶类”人员条件(具体见附件1)。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正常处理公务。
(四)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年1月13日至1月22日在县人社局5号大厅6号、7号窗口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2、携带资料
报名人员需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德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户籍所在地人社所盖章并系统认定),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有索引、户主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3张;
(2)学历、学位等证书可附带。
3、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及考试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津*府网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为元,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的,重新就业后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签订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上级公益性岗位*策变化时按新*策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
附件:1、“就业帮扶类”人员条件.docx
2、宁津县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表.xls
3、宁津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4、德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
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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