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87号)、《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府令第号)要求,强力推动社会单位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关于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两书两报告一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德州支队组织全市多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支队组织专人对试卷进行评判,经统计全市共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通过了岗位考试。
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因成绩不达80分未通过岗位考试,对未通过考试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将另行组织补考。
●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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