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多地教育部门发布通知
决定将寒假时间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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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
德城区:1月19日,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寒假中小学生放假时间的通知》通知要求,为保证全区师生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中小学放假时间提前。
放假安排
中小学1月21日-22日进行期末考试,1月22日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离校。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月19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印发通知:中小学1月21日-22日进行期末考试,1月22日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离校。
禹城市:1月19日,禹城市教体局印发通知公布中小学寒假时间:初中、小学各年级在考试结束后,即安排学生离校,不得晚于1月22日(本周五)放假;各类幼儿园(含民办)1月22日(本周五)放假;各高中学校放假工作严格按照德州市教体局通知执行。
宁津县:1月18日,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布寒假时间安排:
寒假时间:年1月30日至2月26日,2月27日开学。各学校在1月19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可安排学生离校。
因疫情影响各学校在1月19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可安排学生离校。要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离校。
1月21日至29日工作日期间进行线上教学,教学内容建议围绕疫情防控知识、安全教育、心理辅导等方面进行。
庆云县:近日,庆云县教体局印发通,公布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
小学(一、二、六年级):1月19日
小学(三、四、五年级):1月20日
初中:1月19日-20日
寒假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年1月20、21日至2月26日,2月27日(周六、正月十六)开学。
中职学校、幼儿园:参照本通知执行。
高中学校:按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放假通知执行。
济宁市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年寒假工作通知精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邹城市实际,就做好寒假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放假时间:
初中小学各年级在考试结束后,即安排学生离校,不得晚于1月22日放假;各类幼儿园(含民办,下同)1月19日开始放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月1日正式开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正式开学前不再安排学生返校。各高中学校放假工作严格按照济宁市教育局通知执行。
临沂市
临沂市费县: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1月22日考试结束后离校,普通高中于2月3日考试结束后离校,学生不再回校领取成绩,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公布或通过线上公布(具体时间和具体方式学校自行安排)。学生返校时间为3月1日,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如果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假期时间进行调整,请以具体通知为准。济南市
1月19日,济南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可提前自1月25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考完即放、有序实施”的原则,寒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1月25日起(农历腊月十三)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
(二)高中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2月6日(农历腊月廿五)起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
(三)其他。幼儿园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寒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
各类各学段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3月1日(周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可以在线上进行或在下学期开学后实施,各校以线上形式为主召开家长会,统筹安排假期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各学段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3月1日。
附: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根据疫情发展态势,为进一步织牢织密学校疫情防护网,切实保障全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01
清醒认识疫情形势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防控难度加大。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国内呈现多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疫情防控极端重要、极度紧迫。
2.要将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层层传达到每所学校、每名师生员工,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认清形势,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3.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筑牢“人物同防、监测预警、重点管控、应急处置、健康宣教”五道防线,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安全。
02
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4.要严格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府工作要求,按照《山东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第四版)(修订)》规定,强化师生员工新“四类人群”摸排监测,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应检尽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①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
②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
③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与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来人有接触史的;
④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凡是在校期间出现体温异常的师生员工(高于37.3°C),要全部通过“绿色通道”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5.要落实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医院(医务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和消*等措施,加强快递等校内物流管理,设立定点区域,定时消*,尽量无接触接收。
做好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强化食堂涉冷链食品人员管理,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确保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03
及时调整放假安排6.要根据疫情形势和教育教学进度,优化调整放假时间,分批有序、错时错峰组织离校。鼓励学校适当提前放假。放假前要报备放假安排和假期防疫方案,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报隶属的教育行*部门,高校(含高职院校)报属地市级教育行*部门和省教育厅。
7.要做好师生留校安排,本专科生、无重要科研任务的研究生不留校,留学生和外籍教师不离校,特殊情况需履行报批手续;学校所在地或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学生,可暂时留校。要防止*策措施简单化、“一刀切”,为学生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务。
8.要准确了解、统筹协调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和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策要求,按照“一校一策”“一人一策”的原则,分类妥善做好疫情防控*策对接。
9.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策解释和沟通工作,指导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减少跨区域和长距离返乡可能带来的暴露风险,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04
加强假期指导引领10.要加强师生员工思想教育,班主任、辅导员、思*课老师要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