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德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
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德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隶属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山东省级示范幼儿园,始建于年,占地面积平,21个教学班级,在园幼儿园余名,是德州唯一一所园林式公办幼儿园,教师学历及专业合格率均达到%。多年来培养了一批批全面发展的适龄儿童,为德州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学前教育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适应我园幼教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幼儿园保教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53号)、《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办字〔〕71号)和市编办《关于调整德州市妇女联合会所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德编〔〕19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51名。
扫码查看职位表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岁以下(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主管部门同意;
(七)本次招聘中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年、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年、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年、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年、年未就业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的,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