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人数:20
报名时间:9月3日—9月5日
审查时间:9月4日—9月6日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
(五)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应医院的聘用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年住培结束的,住培证可按国家及省有关要求计划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有效期内的《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十)面向年高校毕业生及(年、年)未曾就业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年、年未曾就业,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及备案制人员;现役*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考生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为年9月3日—9月5日。
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禹城市人社局干部工资组邮箱:ycsrsjg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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