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享受全年医保待遇
请在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参保缴费
赶紧行动吧!一
缴费时间
我市居民医保费集中征收期为: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此期间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部分,缴费标准为居民每人每年元。
二
错过集中征收时间需缴纳更多费用
如果您在缴费期内您没有缴费,除了缴纳个人部分外,还要承担*府补贴的费用。
三
参保对象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
1、具有德城区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持德州市居住证明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德州市居住证)居住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
3、我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职业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在校学生。
4、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特殊*策
1.新生儿可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享受自出生之日起本年度内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2.对特困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脱贫享受*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不低于元的定额补贴。
五、
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缴纳:
注:只有往年缴纳过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才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缴费,新参保人员及需要变更信息人员可到所属街道便民大厅登记参保信息再进行缴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