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府关于加强民*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的意见》(德发〔〕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专职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民*专职社会工作者2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夏津县常住户口;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户籍在夏津的非夏津县户籍人员。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社会工作,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并运用办公软件办公;
(六)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4.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年3月3日---3月9日(除周六、周日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夏津宾馆三楼室)--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夏津县民*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签名摁手印。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单人页和索引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