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最美家庭、山东省五好家庭拟推荐家庭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山东省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鲁妇通字〔〕6号)文件要求,按照推荐名额、寻找(评选)条件以及有关程序,经严格审核,市妇联*组会研究——
拟推荐——
陵城区郑家寨镇圣刘村朱凤华家庭
武城县四女寺镇李庄村廖邦艳家庭
为全国最美家庭
拟推荐——
禹城市民泰家园小区张晓宇家庭
齐河县第三中学家属院沈仁强家庭
临邑县德平镇六合镇村庞秀江家庭
陵城区宋家镇白家村韩秀清家庭
宁津县大曹镇小王村赵洪星家庭
为山东省五好家庭
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4月9日至4月1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德州市妇联儿童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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