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7月1日起,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月最高缴存额.8元,月最低缴存额元。
根据德州市统计局公布数据,德州市年度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元,按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元。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各12%的要求,年度月最高缴存额为.8元,较上年增加.24元。
根据《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的德州市年最低工资标准,年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调整为0元。职工月工资低于0元的,按最低标准执行。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要求,年度月最低缴存额为元,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