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必卖!老城区的老破小九中学区房!那么破,2万一平!
-03-24
再贵不能苦了孩子!今天我们不聊房子和价格;楼叔翻了整整一天的承诺热线,把经常出现咨询的,有关上学的内容整理好,方便大家查看。一
户口
情况一:不符合“两个一致”的怎么办?
案例:孩子户口在罗庄,属湖滨北小学,父母房产在名仕雅居,上哪个小学?
答复:已与该听众联系。根据德城区招生*策,要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已建议听众将户籍迁至名仕雅居,报名入学。已与听众沟通,该听众表示满意
情况二:孩子已经上了学,家长买了新的房子并迁移了户口怎么办?
案例:房子和孩子的户口都在五中学区,孩子小学在新湖北路小学上的,今年毕业,对口的是十中,可否上五中?
答复:已与听众电话联系,听众的户口和房产在嘉御园,已告知听众需要将房产和户口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申请书交到德城区教体局教育股,按照其居住地相对就近初中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安置,以发放小升初通知书为准。听众表示满意。
情况三:能跟着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上学吗?外地户口怎么办?
案例:孙子户口能否转到自己户籍上,父母打工,没时间照顾孩子。
答复:已与该听众联系,经了解,孩子祖母户籍在经济开发区,房产在德城区康乐小区,孩子及父母户籍在平原。根据德城区招生*策,建议家长将三代户口迁至康乐小区,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其儿童本人须提供在德州中心城区无住房证明,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其学区内的小学就学(多胞胎和符合国家生育*策的除外)。已与听众沟通,该听众表示满意。
备注:以祖辈房产入学的儿童,需要三代户籍同在祖辈房产处,并提供父母在德州中心城区的无房证明;父母如有房产,则须父母、孩子迁移户口至德州房子上,根据*策上学。
情况四:父母外地户口,在德州有房产的怎么上学?
案例:户口是衡水的,已给孩子在网上报名,没有社保影响孩子上学吗?
答复:该听众户口在河北衡水,房产在万豪公馆。根据德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外来务工人员在德城区购买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只需提供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籍无监护条件证明即可报名。已与听众沟通,听众表示满意。
备注:如没有实际居住,根据德城区招生*策,非德城区户籍、在德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年满6周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德城区经商务工较为稳定且具有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接续能力(截止报名日期职工养老保险已缴纳两年含以上,或已缴纳一年但可连续缴纳到两年含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居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德城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原籍无监护条件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相对就近原则,到小学登记、报名。
二
转学
情况一:孩子已经上学,想转学的。案例:德城在二屯小学上学,能否转到湖滨北路小学?答复:已与听众电话联系,需将户籍迁至房产地址处,根据德城区转学流程,向所在学区学校提交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听众表示满意。备注:根据《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不能转学。情况二:六年级怎么转学?案例:经济开发区德开小学6年级在鑫龙家园居住,能否转学到天衢东路小学?答复:根据《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不能转学。建议该听众小学毕业回原籍安置升初中,需提供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学阶段的学籍证明和书面申请,交到德城区教体局。已与听众沟通,听众表示满意。备注:家长需要向毕业学校递交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及申请,学校查验审核盖章后上报区教体局备案。由区教体局将根据初中招生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情况三:外地学校怎么转学德州?案例:陵城区户口正在读五年级,在橡树湾购房,如果具备入住条件,户口迁过来能否上六年级。答复:经了解,听众的孩子一个在读八年级,一个在读五年级,户口在陵城区。已告知中途转学申请,需满足:一、监护人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入住;二、监护人及孩子的户籍迁入德城区,与住房地址一致。向所在学区的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按照相关*策处理。备注:还是“两个一致”;申请学校(小学)无空余学位的(可按照相对就近到附近学校调剂);或待学生小升初时,申请学校上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就读。三
其他
情况一:有关“二胎”上学的一些情况。案例:两个孩子是双胞胎,9月份上湖滨北路小学,可否分到一个班?答复:学校和家长进行了沟通,在分班时会根据家长的诉求,从方便家长接送孩子角度充分考虑。安排其在同一个班级。学校会保证提供走班条件满足这些学生的走班要求。备注:如孩子分到了两个学校,家长可提出申请,由学校按相关程序进行调剂。情况二:幼儿园的问题。案例:华戎银泰住,孩子幼儿园可否上区托或者市托?答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6号、《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办函〔〕3号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及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市直、区直机关幼儿园在保障市直、区直机关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前提下,空余学位面向社会补充招生。备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