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拟表彰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60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年4月2日至年4月9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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