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今年的冲抵工作即将于5月20日开始,冲抵还贷人可以在5月10日前向个人公积金账户补充资金用于冲抵贷款。
如有以下情况将无法冲抵:
一、5月首次还款及5月放款的;
二、某笔贷款尚未还过首期的;
三、职工账户司法冻结、职工转移在途、职工提取业务未做完的;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当前月缴额三倍的;
五、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除去三倍月缴额后,缴存余额之和小于月还款额三倍的。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