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和第二批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二批单独招生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类: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二)退役*人类:退役*人
(三)技术技能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招生计划
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人,其中普通类计划人;退役*人类计划人;技术技能类计划人。
三、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年山东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四、资格审核及报名
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地点(以各县市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一)普通类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
(二)退役*人类和技术技能类报名: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请扫描下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