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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坚持把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治责任,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足经济发展,强化*治意识,着力抓好精准服务。德州市检察院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双招双引、疫情防控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先后研究制定出台《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针对性服务意见9个。今年3月,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出台《德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九条意见》,从树立正确办案理念、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准确把握法律*策界限、主动延伸法律服务职能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并以教育整顿为契机,丰富服务方式,*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市检察院制定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38项,覆盖服务营商环境全方面各环节。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先后组织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建立健全与企业联系走访常态化服务机制,推动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商会。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点对点联系服务省、市重大项目;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沟通交流,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危化品安全行*执法+专家咨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许勍检察长先后到山东坤河旅游开发公司(齐河)、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平原)等企业走访调研、了解情况,明确服务发展方向、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努力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建立工作协同机制,互动交流、互通有无,共同出台机制、开展活动,1+12的效果已经逐步凸显形成服务企业发展合力。在市市场监管局设立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以工作站为依托,推动行刑衔接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发挥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并组织年轻干警成立法治体检志愿服务队,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检察干警到多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针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管理架构。建立涉企案件依法快诉机制,运用“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准确把握法律*策界限,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确保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影响降到最低。开展涉企犯罪挂案清理专项活动,让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对摸排出的“挂案”实行台账登记、逐案研究、分类施策,通过与公安机关专题座谈、个案会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包案、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推进“挂案”清理工作。
强化主动作为,围绕全面保护,着力打造立体服务格局。围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德州检察机关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等犯罪,全部提前介入、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与应急管理部门研究会签《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推进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对企业筹建、土地审批、工商注册、生产等开展全方位调研,重点监督纠正行*机关在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设置条件、设置障碍等涉及市场准入问题,纠正行*机关违法干预企业家自主经营活动的行*行为。德州市检察院和德城区检察院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由刑事、民事、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一受理涉知识产权类案件,就知识产权案件从刑事、民事、行*角度全方位进行审查,达到民事、行*、刑事检察全方位监督的效果。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祁某等5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年)、禹城市检察院办理的赵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年)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赵某侵犯商业秘密案系检察机关通过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成功追诉漏罪的典型案例,该案中赵某因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制定《实施“五必访”化解行*争议的意见》,探索与法院、司法局复议中心等搭建平台,化解涉企行*争议40余件。近年来,针对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内容向行*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8件,促进依法行*。平原县院探索构建“审查+考核”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在办理某企业对加处罚款行*决定申诉案中,平原县院深入调查核实,依法建议撤销加处罚款决定,帮助企业生产脱困,获得市委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表扬肯定。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德州检察机关将把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谦抑审慎文明司法、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以更高起点站位、更优检察履职、更实工作效果,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