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44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80号)等文件精神,年宁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备案制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一)信息技术类3名;
(二)机械加工制造类2名;
(三)电子商务1名;
(四)语文4名;
(五)数学5名;
(六)英语2名;
(七)体育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三)学历须符合《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要求。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年、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年、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年、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岗位。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9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相关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须于年9月9日之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七)招聘到我校的教师,在我校工作年限必须满5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管理人员)、中小学教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考生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年9月9日-9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崇远楼室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以从宁津县人民*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