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能力提升,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德州市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自11月21日起实施。
《意见》提出,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年全市力争培养名新型学徒,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每年力争培训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以下简称学徒)。
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训期限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3年。按照*府主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等方式,积极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申报开展学徒制培训,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具备相应办学条件的技工院校等全日制教育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非全日制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具体培训任务。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财*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额度从元至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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