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开展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巾帼岗位建新功”主题竞赛活动以来,全市各级、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妇女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和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中来,广大妇女群众立足岗位建新功,积极争创德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涌现出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经过自主报名、层层推荐、征求意见、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德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名(其中,含援鄂抗击新冠病*一线女医护人员26名)、“巾帼文明岗”99个。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德州市妇联发展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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