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智力为我市服务,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13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年度德州市“假日专家”薪酬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主体为我市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科研院所等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2、“假日专家”是指申报单位从市外引进,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合作、联合研发、委托开发、成果转化等柔性方式,为我市发展提供智力服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3、尚在管理期内的德州市领*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德州市现代产业首席专家、德州市现代产业领*人才,暂不接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人才须符合《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德人组办发〔〕1号)中C类及以上资格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之一;
2、人才须与申报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有明确的合作项目或工作方向,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3、申报单位以月薪年薪、技术指导费、股权分红、项目提成、年终奖等方式,给付人才薪资报酬,并能够提供年1月1日—年10月31日在我市的薪酬纳税证明。
三、申报程序
1、注册。申报人选和依托单位通过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