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协同发展示范区战略部署,加快技能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举办第三届德州市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决策部署以及十四届市委七次全会“举全市之力加快开发区发展”总体要求,以建设“一区四基地”为目标,通过加大技能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植重点企业,以实施“”工程为契机,提升企业战略发展能力,促进职工队伍技能素质提高,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术工人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为一线工人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培养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助力开发区经济跨越发展。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州市人社局主办,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工委、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德州市技师学院承办并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工委,负责大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决赛由承办单位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分别成立各工种决赛领导小组及赛务组,负责赛场的统筹协调;考评组负责大赛的有关规则、命题、评判标准、裁判等工作;监审组负责决赛过程的监督、审查和仲裁等工作。考评组、监审组负责人由大赛组委会委派。
三工种设置
大赛设电焊工、维修电工、叉车司机、中式烹调师等4个工种。
四决赛内容和方式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要求实施,其中,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内容的权重设定为3:7。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试题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家命题,适当增加新知识内容。实际操作技术文件于赛前公布。
五决赛地点
德州市技师学院
六参赛人员
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均可报名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在上届大赛中已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再报名参赛。
七大赛实施
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决赛的时间安排,组织好本单位的初赛选拔工作。决赛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决赛承办地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赛场组织、成绩评定、监督仲裁,组织专家和参赛选手对理论试题、操作技法技术点评、开展技术交流等。决赛初步定于年12月上中旬举行。
八参赛形式
各企事业单位各组织1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各工种决赛代表队的组成为:领队1人、每个工种参赛选手原则上不超过2人,维修电工2选手一组,不超过2组。
九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一)个人奖
大赛组委会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表彰奖励如下:
技能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元、元、元奖励。
对各工种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直接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并向德州市人社局推荐申报“德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二、三等奖的选手,可晋升到高级工职业资格,并授予“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优秀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
十有关事项
(一)决赛承办单位依照本通知精神成立各工种决赛领导机构,负责决赛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并于年11月10日前将决赛组织机构成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大赛技术文件、决赛时间等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三)企业组织初赛选拔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
(四)报名截止日期:年11月20日。
联系方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