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文明委〔〕14号
德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命名表彰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决定
(年12月31日)
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市委市*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有力促进了“有德之州、文明德州”建设,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为充分展示全市精神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市文明委研究决定,授予德州学院等71个新申报单位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州市分行等个复查合格单位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德州市德城区*河涯镇滕庄社区等49个新申报村镇和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街道常兴社区等个复查合格村镇年度市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授予德州市德城区广川街道祥和社区等6个新申报社区和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马市社区等64个复查合格社区年度市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同时,撤销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等69个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撤销乐陵市*夹镇陈孙社区等47个村镇的市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撤销禹城市湖滨花园小区等4个社区的市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注销德州市公路管理局国道线甜水铺收费站等7个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和夏津县香赵庄镇官道李社区市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村镇、单位、社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为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村镇、社区的经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为促进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创德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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