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办字〔〕7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宋集小学年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含)前出生,长期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居住。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凡具有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辖区(宋集、庄科、杨集、谭庄、河南纪庄、任桥、大马陈、李马、袁庄、刘家铺、土桥、小王庄、沙庄)户籍并实际居住,即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类:具有宋集小学片区户籍且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其子女可报名本校。因故不能到回迁地学校就读的,凭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也可根据现租住地入学,如租住地所属学校空余学位不足以容纳,由教体文旅部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三类:来我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务工地址,按照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学区划分办法,到学区指定学校就读。
二、招生办法
符合以上三类的适龄新生,根据简章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三、招生办法
1、学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实际住所证明。
四、报名方法
方式一:电脑或手机登录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