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64号)文件要求,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年9月11日至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就业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专科),专业不限。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正常处理公务。
(四)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性岗位,计划招聘10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年9月11日至13日在市人社局人事科(市行*综合楼9楼房间)现场报名,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有索引、户主和本人页),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认定,在证上打印失业登记和困难人员认定信息);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为元,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需与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策变化时按新*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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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9月7日
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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