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李冉通讯员张璐璇德州报道
10月22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价工作,现公开征集德州市市场主体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情况、单位慈善捐赠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记者了解到,相关信息将依据《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信用〔〕号)的规定,作为加分项计入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中,良好信息的市场主体在分级分类评价时有可能成为A+类诚实守法类信用主体,实行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措施。
统计时间范围为年1月1日至年10月31日。
市场主体若有相关表彰奖励、慈善捐赠等情况,可登录信用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