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众日报
5月10日,德州市助企发展*策(第二批)新闻发布会召开,德州市*府、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讲解德州市助力企业发展最新*策措施。主要涉及技改奖励*策、金融扶持,用工保障,促进消费以及住房等民生领域,
加大技改项目支持力度
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超过年度计划55%以上的,按照投资完成额,对前十名的项目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内项目贷款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贷款发放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1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技改贷”“技改担”*策支持范围扩大至总投资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
加大对技术创新基金支持
设立市级国资国企创新投资母基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项目,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对优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设立基金支持。
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年9月底前,对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德州市企业推荐员工,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对企业招用市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德州市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
推动服务业扩容增效
对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增速前10名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速前10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对年、年年度新增纳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并且保持在库1年以上的,实行年度奖励,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对年月度新增纳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
联合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企业,通过统一发放“商品满减券”“汽车消费券”和“文旅惠民消费券”,支持参与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配资促销,让利消费者,重点促进手机数码、家具家电、汽车、餐饮、文化旅游等重点产品重点行业扩大消费。
优化公积金*策满足群众购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调整二手房交易*策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德州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德*办发〔〕15号)第六条“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不再执行。
加快推进*府性融资担保业务
支持完善*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持续扩大*府性融资担保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辖区内通过*府性融资担保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免收担保费。
实施制造业普惠小微贷款贴息补助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到年9月30日,对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的制造业企业贷款、单户授信不超过0万元的,按照贷款发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6个月,单个企业最高贴息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加强中小微企业续贷服务
完善银行机构考核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在符合授信管理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推广中期流贷、无还本续贷、年审制贷款等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提高续贷办理效率。
*策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上述*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一企业同类*策不重复享受。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市县两级财*按照5:5的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