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人民*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德州中心城区多个村庄。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翟时社区以西、德滨高速以南、阳光路以东、横一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德城区天衢街道肖官屯村。
地块2范围:德贤大街以东,萱蕙路以北,惠丰路以南,岔河西大道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德城区天衢街道王家院村、贾庄村。
地块3范围:德贤大街以东,萱蕙路以北,惠丰路以南,岔河西大道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德城区天衢街道贾庄村。
地块4范围:德贤大街以东,萱蕙路以北,惠丰路以南,岔河西大道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德城区天衢街道贾庄村。
地块5范围:德城区国道以西、果品市场以北、创业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德城区新华街道小于庄村。
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德城区北部养老院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
地块2:拟用于规划支路五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拟用于规划支路五和规划支路六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4:拟用于规划支路五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5:拟用于德城区安居苑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府鲁*字〔〕74号文公布的德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7.1万元;Ⅳ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19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由德城区人民*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或按照德城区人民*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德州市人民*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其他事项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城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城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城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